(一)明确诉讼时效:追诉欠款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起算点根据是否约定履行期限而定。约定了履行期限的,从期限届满之日起算;未约定的,债权人可随时要求还款,给对方合理准备时间后,从宽限期届满之日起算。
(二)利用时效中断:当出现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情形时,诉讼时效会中断,中断后重新计算。
(三)注意最长时效: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法院一般不予保护。若有特殊情况,可向法院申请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