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总额达十万元以上,要及时咨询律师,了解自身权利和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
(二)配合司法机关工作,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认定为坦白。
(三)有自首、立功机会的,积极争取,这有助于从轻或减轻处罚。
(四)积极退赃退赔,主动认罪认罚,向司法机关表明悔罪态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