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按影响部分或全部免责,不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要及时通知对方,减少对方损失,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三)若不可抗力让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能解除合同,通知对方时要说明情况和原因。
(四)未及时通知致对方损失扩大,需对扩大损失担责。
(五)留存发生不可抗力及履行通知、证明义务的证据。
(六)双方可协商合同变更、解除、责任承担等事宜,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或仲裁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