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法院提交离婚诉状后,若符合起诉条件,等待法院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若不符合,会在七日内收到不予受理的裁定书。
(二)立案后,若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在立案起三个月内等待审结结果。
(三)若适用普通程序,一般在立案起六个月内会有结果;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若还需延长,要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