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要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特殊情况经同意可适当延长。若用人单位不申请,工伤职工、近亲属或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直接申请。
(二)申请时准备好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后,会根据情况对事故伤害调查核实,用人单位等相关方要配合。
(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一般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事实清楚的15日内作出,认定结果分属于工伤或视同工伤以及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两种。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