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销售假货金额达5万,应及时停止违法行为,主动配合调查。若有自首情节,主动向相关部门交代问题,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二)若作为初犯、偶犯,要积极退赃,对消费者进行赔偿,展现悔罪表现,以此争取在量刑时从宽处理。
(三)避免出现累犯等加重情节,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四)关注销售假货的具体类型和对消费者造成的损害后果,若损害较小,可在司法环节说明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