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争取抚养权时,要全面展示自身抚养能力,如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等,同时强调对孩子成长的积极作用。
(二)确定抚养费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若无法达成一致,提供自己的经济状况和孩子实际需求等证据,由法院公正判决。
(三)关于探视权,双方先自行协商合理的行使方式和时间,若协商无果,向法院说明自身探视需求和理由,由法院确定。
(四)在孩子面前,父母都要保持冷静和理智,不诋毁对方,共同为孩子创造良好的成长氛围,切实履行抚养、教育、保护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