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就变更子女抚养权达成一致时,通过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来处理,之后还能到公证处进行公证,这种方式高效且能保障协议效力。
(二)当一方不同意变更,另一方有正当理由时可起诉。像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患严重疾病或伤残无法继续抚养,或存在不尽抚养义务、虐待子女等对子女成长不利的情况,以及子女满八周岁且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也有抚养能力,都可向法院起诉,法院按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3)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