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备材料:准备身份证、离婚证、包含房屋补偿款约定或判决内容的离婚协议或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以及证明对方未支付补偿款的证据。
(二)撰写起诉状:写明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要求支付房屋补偿款及逾期利息等)、事实与理由(阐述离婚时补偿款约定及对方未支付情况)。
(三)递交材料:向被告住所地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
(四)参加庭审:法院受理安排开庭后,在庭审中充分阐述主张并举证。
(五)申请执行:胜诉后若对方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