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财产分割与女方有无工作无关,双方可先就共同财产协议处理,若协议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二)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通常为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但需考虑财产来源等实际情况。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赔偿等属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三)女方生活困难时,有负担能力的男方应给予适当帮助。
(四)男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等过错情形,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