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及洗钱犯罪成为从犯且金额一万,可争取认定自身在犯罪中作用较小,属于次要或辅助地位,以此获得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二)若存在自首、立功、坦白等情节,要及时向司法机关如实说明,这些情节在量刑时会被考虑。
(三)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主动退还违法所得,以体现悔罪态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