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在离婚时可获得补偿费的适用情形: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且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一方存在重大过错,女方作为无过错方。
(二)补偿费计算:家务劳动补偿结合家务劳动时间、强度、对家庭贡献等因素;损害赔偿要考量过错方过错程度、行为方式、造成后果、经济承受能力及当地生活水平等。
(三)补偿费确定方式: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