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与患精神病配偶离婚分割财产时,首先要确保为其预留必要的生活和治疗费用,保障其基本生活与医疗需求。
(二)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先尝试由双方进行协议处理。若无法达成协议,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据财产具体情况,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三)鉴于精神病配偶可能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帮助,帮助的方式和数额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判决。
(四)若患精神病配偶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分割财产时可对其少分或不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