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已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案件,司法机关应收集全面证据,准确认定犯罪事实及各种情节。
(二)针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此类犯罪,要注重调查其认知能力和行为动机。
(三)在量刑时,充分考虑未成年人从轻或减轻处罚规定,根据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综合判断,若有自首、立功、积极赔偿取得谅解等情节,可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或适用缓刑;情节较轻可减至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