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现配偶隐瞒欠债,应及时与对方沟通,要求其说明债务的具体情况,包括欠债原因、金额、用途等。
(二)通过沟通明确债务性质,判断是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若是则为共同债务,反之则为个人债务。
(三)根据债务性质,与对方协商偿还责任的划分,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