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开发商原因导致合同无法订立,保留好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擅自变更规划等相关证据,向开发商提出双倍返还定金要求,若开发商拒绝,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二)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无法签订,收集政策变化文件、不可抗力证明等材料,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
(三)因购房者自身原因不想买房,主动与开发商沟通,诚恳说明自身困难,争取退还部分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