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可先自行协商抚养权归属,达成一致的按协商结果确定,这样能避免诉讼带来的时间和精力消耗。
(二)若协商不成诉至法院,双方要积极证明自身抚养能力和条件,提供经济收入证明、稳定居住环境证明等,展现自己能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和成长条件。
(三)保持积极的抚养意愿和态度,让法院看到自己对孩子成长的重视。
(四)若孩子有特定生活习惯和成长环境,要向法院说明,以证明维持现状对孩子成长有利。
(五)若一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另一方要收集相关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不良行为的影像资料等。
(六)若孩子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老人有能力照顾,可让老人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