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已满十六周岁实施诈骗犯罪的未成年人,家长和学校应加强教育引导,帮助其认识错误,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处理案件,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二)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六周岁实施诈骗的未成年人,虽不负刑事责任,但家长要加强监管和教育,防止其再次出现类似行为。
(三)对于涉及诈骗18万案件的未成年人,家属可积极退赃退赔,争取被害人谅解,为其从轻量刑创造条件。
(四)司法机关在处理未成年人诈骗案件时,应全面考虑未成年人具体年龄、犯罪动机、悔罪表现等因素,确保量刑公正合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