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借款性质,需收集借款用途相关证据,如购物发票、合同协议、聊天记录等,来判断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二)若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可与对方协商平均分割承担份额;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债务分担。
(三)若为女方个人债务,保留好能证明借款未用于共同生活、生产经营且无共同意思表示的证据,避免男方承担不必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