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使用伪造、作废的信用卡等进行诈骗活动,或恶意透支,当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会被认定为“数额巨大”,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二)如果在提起公诉前全部归还诈骗款项或者有其他情节轻微情形,可不用被起诉。
(三)在一审判决前全部归还或者有其他情节轻微情形,可免予刑事处罚,但曾因信用卡诈骗受过两次以上处罚的不适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