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的诉讼费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来确定,具体费用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执行。诉讼费用分为案件受理费和申请费两大类,其中案件受理费又分为财产案件受理费和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对于财产案件,诉讼费用是按照诉讼标的金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的。具体来说,如果诉讼标的金额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非财产案件的受理费,如离婚案件、继承案件等,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不等。作为原告起诉时,需要先预交诉讼费。最终诉讼费的承担,根据判决结果,由败诉方承担,或者根据双方责任比例分担。如果原告胜诉,被告通常需要承担原告预交的诉讼费用。如果原告败诉,则需要自行承担诉讼费用。具体情况还需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法院的判决来确定。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