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确判断是否符合法定退还情形。若符合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可请求返还彩礼。
(二)考虑双方实际情况。即便不符合法定退还情形,由于结婚未满一年,也可从共同生活时间长短、彩礼数额、彩礼用途、过错程度等方面向法院举证,争取合理判决。
(三)若不符合法定退还情形且无其他特殊情况,通常彩礼视为赠与无需退还,给付方应接受现实。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