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主体关系,看是否存在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接受劳务的劳务关系。
(二)进行过错认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损,按双方各自过错担责。接受劳务方未提供必要安全保障、强令危险作业等有过错要担责;提供劳务方未按要求操作、自身疏忽等有过错也需担责。
(三)确认因果关系,损害结果要与劳务活动有直接关联,如施工时因工具缺陷受伤就存在因果关系。
(四)结合具体证据,像证人证言、现场监控、医疗记录等,确定责任归属和比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