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报警与联系保险公司,等待交警定责和保险公司定损。
(二)若有人身伤害,要保留好医院诊断证明、病历、费用票据等,这些可作为索赔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费用的依据。
(三)若仅车辆受损,需前往保险公司指定修理厂维修,并保存好维修清单和发票,以便获取车辆维修费用赔偿。
(四)保险公司先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险赔付。若赔偿未覆盖实际损失,先尝试与对方协商,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剩余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