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判定共同债务并负连带责任,可先看是否共债共签。若双方共同签字或者一方事后对债务进行了追认,这体现了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就是共同债务,需负连带责任。
(二)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就算只是以一方名义举债,一般也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像家庭的衣食住行开销、子女教育费用等都在此列。
(三)以一方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若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么也属于共同债务,双方要负连带责任;若债权人无法举证,则属于一方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