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起诉后传票送不达对方,法院会依据能明确对方下落但拒绝接收、无法确定对方下落这两种情形,分别适用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可缺席审理判决,也可能延期审理,原告要积极配合提供信息。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起诉后传票送达环节,若能明确对方下落只是其拒绝接收传票,法院可采用留置送达方式,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确认,以此完成传票送达。而当无法确定对方下落时,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规定时间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若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进行缺席审理并作出判决,但如果案件需查清事实且被告不到庭无法查清的,法院可能会延期审理。为保障诉讼程序顺利进行,原告有必要积极配合法院,尽量提供被告准确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若在诉讼送达等方面遇到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