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一方不同意离婚时,另一方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如结婚证、财产证明、感情破裂证据等,启动离婚诉讼程序。
(二)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一般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属于共同财产,要收集好相关财产凭证。
(三)若双方都无过错,财产通常均等分割,但可根据生产、生活实际需要进行合理调整,双方可先协商分割方案。
(四)若发现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注意收集证据,以便在分割财产时让其少分或不分。
(五)若一方生活困难,可要求另一方给予适当帮助,双方可就此进行协商。
(六)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需共同承担偿还责任,要明确债务情况并协商好偿还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