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负有教育、管理职责。具体到您说的情况,需要结合几个关键因素来分析责任问题:首先,要看学校是否尽到了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比如地面是否有明显障碍物、事发区域是否属于正常活动范围、学校是否制定了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等。如果学校在硬件设施或日常管理上存在明显疏漏,可能需要承担部分责任。其次,要考虑孩子的年龄和行为能力。如果是低年级学生,学校需要承担更高标准的看护责任;如果是中学生,学校责任相对会减轻。同时也要看被绊倒的孩子自身是否存在奔跑打闹等危险行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8岁以下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校受伤,学校应当承担责任,除非能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8-18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受伤,学校存在过错时才需担责。建议您先收集以下证据:监控录像、现场照片、其他目击学生的证言、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等。如果伤情较严重,可以先与学校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再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需要更具体的分析可以带孩子就诊记录来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