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效力不受当事人签字与否影响,它是交警综合多方面情况得出的专业结论,是交警履行职责的体现。
(二)当事人签字仅意味着收到认定书,不代表对责任划分的认可。若拒绝签字,交警会在认定书上注明,认定书仍合法有效。
(三)若对责任书有异议,可在收到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来解决争议。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