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赔偿金计算基础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二)经济补偿计算:
1.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3.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三)月工资指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四)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经济补偿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数额支付,支付年限最高不超十二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规定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等内容,与上述内容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