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可从多方面着手争取两个孩子抚养权。在经济上,准备工资流水、房产证明等证明自身经济状况良好,能给予孩子稳定生活和教育资源。
(二)应提供考勤记录、工作安排表,证明自己有充裕时间陪伴孩子成长。
(三)收集孩子日常生活照片、视频,邻居、老师的证人证言,证明孩子长期和自己生活,改变环境可能对孩子不利。
(四)收集男方不良嗜好、暴力倾向的证据,如报警记录、医院诊断书等。
(五)若孩子已满八周岁,可让孩子书写愿意跟随生活的声明或请法院单独询问孩子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