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有时间和精力,被告可前往现场参加诉讼,在庭审中充分行使答辩、举证、质证等权利,维护自身权益。
(二)若无法到现场,可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需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
(三)若涉及离婚等有人身关系的案件,当事人除不能表达意思外,即便委托了代理人也应出庭;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要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而交通事故诉讼不涉及人身关系,被告可委托代理人处理,不一定要亲自到现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