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共同债务范围,若债务基于双方共同意思,或用于共同生活、生产经营,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两人需连带清偿。
(二)即便原离婚协议或判决已分割财产,债权人仍能向男女双方追讨共同债务。一方承担清偿责任后,可按离婚协议或法律文书向另一方追偿。
(三)若对债务性质有分歧,可起诉到法院,由法院根据证据和法律判断是否为共同债务并确定承担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