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调解书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当事人可向法院请求适当减少,以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为标准进行调整。
(二)当事人要承担举证责任来证明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可提供合同履行成本、预期收益等因违约导致的经济损失相关证据。
(三)法院会结合案件具体情况,以实际损失为基础,综合考虑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和预期利益等因素,按照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衡量并裁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