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时对精神损失费赔偿问题反悔是否可行要分情况。若已签订生效离婚协议且无正当理由反悔,法院通常不支持;若签订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受损害方可在一年内请求法院撤销协议重新确定赔偿。
法律解析:
离婚协议中就精神损失费赔偿作出的约定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应遵守。所以,在协议生效后,若无正当理由一方反悔,法院不会支持这种行为,这维护了协议的稳定性和严肃性。然而,若签订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特殊情形,法律赋予受损害方救济途径,可在一年内请求法院撤销协议。法院查证属实后会支持撤销,进而重新确定精神损失费。比如一方以威胁手段让另一方签订不合理赔偿协议,此时受损害方有权主张撤销。如果大家在离婚精神损失费赔偿等方面遇到法律问题,不确定自己的情况该如何处理,可以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得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