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人要及时主张权利,在诉讼时效三年期间内,可通过向债务人提出履行请求、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合法方式,避免债务人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不履行义务。
(二)若诉讼时效已过,债权人也可尝试与债务人沟通,若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依然有效。
(三)债务人不能抱有欠款超过一定年限就不用偿还的侥幸心理,若自愿履行后,不能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请求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