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条件
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要同时满足迁出区域条件和搬迁农户个体条件。
迁出区域条件是:
深山荒芜区、地质灾害区、生态保护(脆弱)区和河滩受淹区等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的“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地方。
搬迁农户个体条件是:
住房条件相对较差,愿意参加易地扶贫搬迁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产资源相对较少,靠就地就近从事劳动生产难以脱贫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活在地质灾害多发区、隐患区,愿意通过易地搬迁避险和脱贫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注意,对“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居住农户20户以下、贫困发生率50%以上的自然村,原则上实行整村搬迁。具体可咨询省扶贫办和各省辖市、县〔市、区〕政府。
搬迁补助标准
省直管县(市)(含财政直管县)的市级承担部分由省级财政承担、搬迁农户不再自筹资金,有效减轻了搬迁贫困人口建房负担。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房建设人均补助标准3万元,各省辖市、县(市、区)可根据本地建安实际成本,适当调整补助标准。
在补助方式上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可采取“2+1”的补助方式,即在搬迁入住时人均补助2万元,拆除旧房后人均再补助1万元。
关于易地扶贫搬迁怎么补偿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到此为止,具体的相关政策请咨询当地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