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事人参与诉讼时,如果是原告,收到传票后要尽量按时出庭并遵守法庭纪律,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庭,应提前向法院说明正当理由申请延期等。如果是被告,同样不应随意缺席,确有原因不能出庭,要及时向法院说明并请求处理。
(二)在诉讼前,双方都应积极收集充分的证据,无论另一方是否出庭,有足够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才更有可能获得胜诉。
(三)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庭且有重要证据和观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法院提交说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