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保赠与行为有效的要点:赠与人要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表达的赠与意愿必须是真实的,且赠与内容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二)赠与人可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情况:在财产权利转移前,除了经过公证或者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外,赠与人能撤销赠与。
(三)赠与人可行使法定撤销权的情形:当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却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时,赠与人可撤销赠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