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事人要做好时间规划。预计法院审查再审申请一般需三个月,但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会延长,所以不能只按三个月准备,要做好时间拉长的预期。
(二)根据法院决定的审理程序安排应对策略。若适用一审程序,了解审限为六个月且有延长可能;若适用二审程序,知道审限是三个月也可能延长,提前准备好相应阶段的证据等材料。
(三)若遭遇法院驳回再审申请、逾期未作裁定,或认为再审判决、裁定有误,及时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并知晓检察院会在三个月内审查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抗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再审的裁定;有本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交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但经该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的除外。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