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法院判决精神病砍人赔偿时,先判断精神病人民事行为能力。若为无民事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侵权致他人损害,监护人担责;若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可减轻责任。
(二)若精神病人有财产,先从其本人财产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三)法院按实际损失确定赔偿范围,涵盖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治疗和康复合理费用,以及误工减少的收入。若造成残疾,还需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