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开庭双方都不到场,法院会依不同情形处理。原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法院按撤诉处理;若有正当理由如生病无法出庭,应提前申请延期审理。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法院可缺席判决,但考虑到离婚诉讼涉及人身关系,为保障被告权利和查明事实,多数情况下第一次缺席时法院会给被告再次出庭机会,直接缺席判决较少见。若被告有正当理由无法出庭,需提交书面意见表明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态度。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原告若可能无法出庭,应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
2.被告收到传票后应尽量出庭,若确实无法出庭,要及时提交书面意见,避免影响自身权益。
3.双方都应重视诉讼程序,积极配合法院工作,以保障案件顺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