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妻子驾车是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像买菜、接送孩子,丈夫需和妻子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此时建议在事发后,夫妻双方共同积极与受害者沟通协商赔偿事宜,及时了解赔偿需求,积极履行赔偿义务。
(二)若妻子驾车是个人事务,与家庭共同生活无关,如独自外出游玩、办个人业务,丈夫一般无需共同承担。但要注意在赔偿时,可能会用到夫妻共同财产中妻子的部分。丈夫可协助妻子妥善处理赔偿问题,同时明确自身责任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