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有索要抚养费的权利,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不会因自身瘫痪消除。
(二)若对方有收入来源,像财产收益、伤残补助等,可用这些收入支付抚养费。
(三)若对方确实无支付能力,可与其协商适当减少抚养费数额。
(四)协商不成时,向法院起诉,由法院结合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抚养费数额及支付方式。
(五)若对方因瘫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经济来源,法院可能基于实际情况调整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