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诉讼中,若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要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若不服第一审裁定,需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上诉。
(二)刑事诉讼中,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三)行政诉讼里,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要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不服第一审裁定的,需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