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追尾方要及时报警,保留现场证据,如照片、视频、对方车辆特征等,等待交警追查逃逸者并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逃逸方通常负全责。
(二)明确自身损失范围,涵盖车辆维修、车载物品等直接财产损失,有人身伤亡时还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凭票据和诊断证明向逃逸方索赔。
(三)若逃逸方拒绝赔偿,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四)若车辆投保相关保险,可先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由保险公司代位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