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一般抚养费给付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特殊情况如子女十六周岁以上能自食其力可停付,子女成年但有特殊困难的父母仍需支付,期限可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法律解析:
法律规定明确了抚养费给付的一般标准和年龄界限,即子女满十八周岁通常停止支付。若子女在十六到十八周岁期间能通过劳动维持当地一般生活,父母停止给付合理,这体现了法律对有劳动能力未成年人独立生活的认可。而对于成年子女,若他们还在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或因非主观因素难以维持正常生活,从保障其基本生存和发展所需出发,父母应继续支付。当父母双方就支付期限有不同意见时,可先自行协商,这有利于家庭关系和谐。若协商没有结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各方面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以实现公平公正。如果大家在抚养费问题上还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