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双方未结婚且未共同生活,可直接主张全额返还彩礼,收集好给付彩礼的证据,如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向对方提出返还要求,若对方拒绝,可向法院起诉。
(二)若双方未结婚但已共同生活,先收集共同生活的相关证据,如共同居住证明、共同消费记录等。与对方协商确定返还比例,若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由法院综合共同生活时间长短、有无生育子女、彩礼数额、彩礼使用情况等因素判决。
(三)若彩礼已用于共同生活支出,保留好相关消费凭证,证明彩礼的使用情况,在主张返还时,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减少返还数额。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