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女方在男方有公司时离婚分割财产,需按公司性质处理。独资公司经营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可分割,公司一般归男方,男方给女方补偿;有限责任公司,依股东同意情况及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决定女方能否成为股东或分割转让出资所得财产。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对于男方以个人财产独资经营的公司,经营收益源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经营活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依法分割,但公司作为男方个人财产出资形成的经营实体,通常仍归男方,不过男方需给予女方合理补偿以平衡权益。对于男方作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涉及股权变动。若夫妻协商转让出资,需遵循公司法及相关规定。过半数股东同意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女方可成为股东;过半数股东不同意但愿购买出资额,夫妻分割转让所得;过半数股东既不同意转让又不购买,视为同意转让,女方可成为股东。若遇到离婚财产分割及公司股权处理的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