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申请时间和法院:在离婚诉讼前或诉讼中,若情况紧急,不申请保全权益会受损,可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
(二)提交书面申请:详细说明申请保全的财产范围、种类、所在地等情况,同时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对方有转移、隐匿财产迹象等需要保全的情形。
(三)提供担保: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会驳回申请。
(四)等待法院裁定和执行:法院接受申请后,情况紧急的会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保全的会立即执行。财产保全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